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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圍棋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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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制

瑞士制賽程編排準則

瑞士制賽程編排準則

1.目前一般以32人為分組標準,賽五場為原則;若64人左右,則為六場。

2.第一場編排方式:

1號對2號,3號對4號,5號對6號,以此類推,若遇奇數則安排最後一號為輪空,並在成績欄內登入「○」,而其對手欄內請填入「空」。

3.第二場以後之各場編排原則:

A.先排最多勝者,以戰績相同者依序由最前面的號碼往後配對。

B.已對過的對手不得再配對。

C.若遇相同戰績中出現最後一位無法有相同戰績者可配對時,則須由最前面號碼中戰績多一敗者排出配對。

D.不同戰績配對者以一次為限,並在號碼前加「」記錄之。

E.輪空者以號碼最大,最多敗為原則,並且以一次為限。

4.若遇無法解決之前況,請向本次大會裁判長反應。

瑞士制成績計算方式

瑞士制成績計算方式

1.主分:為所勝之場數和。

主分高者排名在前,主分若相同則依以下之輔分數順序排名。

2.第一輔分:為所有交戰對手之主分和。

3.第二輔分:為所負對手之主分和。

4.第三輔分:彼此交戰之成績。

5.若第三輔分仍無法排名時則並列名次,若名次無法並列情況下則加賽快棋或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
6.若遇全勝有2人時,時間許可則加賽快棋,否則以輔分方式決定之。

附錄:

開賽宣佈事項☆裁判在開賽時須宣佈要項☆(參考用)

 

  1.請小朋友在比賽時下每一手之前務必想清楚再下,若發生悔棋、氣未盡提取、恢復同形…等犯規情形,將判違規者輸,最多警告一次,警告兩次仍判輸。

2.

  2.每一場下完之後立即進行清場,不得讓小朋友在場內逗留。

3.

  3.每一場賽完,請小朋友舉手請裁判計算並登錄成績再離場,原則上級位程度的小朋友不要自行計算輸贏。

4.

4 4.若裁判人數不足,九級(或更高棋力)以上的選手始可自行計算勝負,但須遵循一人數子、一人監督;數子時嚴禁棋子換來換去。

  最後負責數子者須經對手確認輸贏才可向裁判登錄成績。

5.

  5.本賽之局差、19路數子黑多少子勝,13路黑多少子勝等。

6.

  6.本賽時限及讀秒規定。注意每場開賽時間、遲到裁定敗之規定。

 

7.若採用計時器,須告知計時器之使用準則(須用下棋之手按鐘及鐘之擺設規定)。

 

8.比賽進行中嚴禁家長進場,違者該名小朋友警告一次。

9.

  9.叮囑小朋友在比賽中遇到任何疑問必須馬上舉手向裁判反應,過後或比賽結束才反應則不予受理。

 

  突發事件處理原則

 

1.1.各種比賽難免會有突發之事件,身為裁判有義務耐心為突發狀況之大小棋士們尋求解決方案。

 

  2.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。

  儘量避免處理自己學生的問題,可尋求別的裁判代為處理。

 

3.教育性為原則

  有爭執時,雙方通常各有瑕疵,應讓爭執雙方充分瞭解自己和對方的過失,作為一次寶貴的經驗,以期不再犯相同之錯誤。

 

4.圓滿原則

  若有棋友不幸被判裁定敗時,輸的一方,裁判們可適當的安撫其情緒。並做詳盡的規則補充說明,讚許他好風度,鼓勵他再接再厲。

 

5.遇重大爭議,可請裁判長出面處理。